办证指南
(一)办证条件:办理借书证须凭本人身份证(户口簿、军人证),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一张,并填写借书证登记表,即可免费办理。
(二)借书证:可二代身份证自助办理使用
(三)请如实填写《借书证登记卡》,填妥后交回办证处,待确认资料无误后可领取借书证。
(四)现刊一律不外借(包括不外借图书)。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,不能转借、转让,持证人须对所领借书证之使用负全责。
(五)如需委托他人代借图书,可凭双方借书证、身份证到办证处办理委托代借手续。
(六)借书证应妥善保管,如果丢失应立即到图书馆借阅部办理挂失手续,未办理挂失,责任自负。借书证丢失,可到图书馆办理补证,补证需带办证时的相关证件。补证后如又找到原借书证,原借书证作废。
(七)读者可凭证办理退证手续。退证时须同时出示借书证、个人有效证件及押金收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