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源城区图书馆总分馆简介

  • 发布时间:2018-03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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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暂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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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源城区图书馆2016年下半年总分馆建设试点申报成功,成为广东省第二批图书馆总分馆试点之一。

于2017年开始,以河源市图书馆为中心馆、源城区图书馆为总馆、7个镇(街道)文化站和1个学校为分馆,并从7个文化站下辖村(居)文化室里各挑选3个,共计21个条件较为成熟的文化室作为服务点进行建设。在全区范围内实现一卡通,通借通还。形成一个覆盖全区范围的图书馆总分馆服务网络,实现图书统一采编、资源统一调配、人员统一培训、服务统一规范、绩效统一考评,创新公共文化管理和服务方式,促进我区公共文化资源统筹利用和互联互通。

源城区图书馆总分馆站点分布

 

站点类型

站点名称

总馆

源城区图书馆

分馆

上城街道分馆、东埔街道分馆、新江街道分馆、源西街道分馆、源南镇分馆、埔前镇分馆、高埔岗镇分馆、金钩湾小学分馆。

服务点

下角社区服务点、公园社区服务点、新兴社区服务点、朱门亭社区服务点、上角社区服务点、城西社区服务点、双头村服务点、陂角村服务点、坪围村服务点、双下村服务点、风光村服务点、榄坝村服务点、广场社区服务点、丰源社区服务点、建设大道社区服务点、白岭头村服务点、新塘村服务点、黃子洞村服务点、新陂社区服务点、新作塘社区服务点、大水井社区服务点。

 

源城区图书馆分馆管理制度

 

为加强管理,使源城区图书馆分馆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,让更多读者受惠,特制定以下管理条例:

一、本馆图书、报刊实行免证进馆阅览。

二、进馆读者请注意仪表干净、整洁。
三、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存放存包处保管。

四、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,勿带易燃、易爆品入馆。

五、请保持馆区安静,入室请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,不得在室内追逐、嬉戏、睡觉。

六、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,损坏须按规定赔偿。

七、维护馆内卫生,请勿在馆区乱贴乱画及乱扔纸屑、果皮等杂物和携带食品入馆。

八、陪同小孩进馆的家长,应做好教育工作,以免影响其他读者借阅图书。

九、本室已配备专职人员管理,请各位读者洁身自爱,未办外借手续不得把图书带出室外。

十、请自觉遵守源城区图书馆文化站分馆的各项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

十一、为保护读者权益,建立起读者与总馆的直接沟通渠道,及时处理读者反馈意见,源城区图书馆总馆特设立读者监督、投诉电话:0762-3336205,电子邮箱:1603719294@qq.com

源城区图书馆服务点管理制度

 

一、本室实行免证阅读,图书外借须办理借书证。

二、进室读者应注意仪表,不能赤膊进室阅读。

三、随身携带的物品请私自保管,遗失本室不负任何责任。

四、请勿在室内吸烟和使用明火,勿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室。

五、请保持室内安静,入室将手机设置静音状态,不得在室内追逐、嬉戏、睡觉。

六、爱护书刊资料和公共财物,损坏照价赔偿。

七、维护室内卫生,请勿在室内乱贴乱画及乱扔纸屑、果皮等杂物。

八、陪同小孩进室阅读的家长,应做好教育监护工作。

借阅规则

 

图书外借规定

一、读者凭有效的身份证免费办理借书证,可免费借阅图书2册。无证者不能借书,可以免费阅览。

二、阅览图书每次限取2册。

三、借书期限为20天,超期每天须交滞纳金1角。

四、到期如需续期者,可通过电话或携带借书证到借阅处办理续借手续,每本书可以续借一次,时间为10天。

五、图书进行外借登记后,请核对登记情况并查看图书,有无破损、缺页、涂污,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,并由工作人员作技术处理,图书未办理外借手续不得携出书库。

六、工具书只供内部阅览使用,不外借。

 

读者损坏、遗失书刊赔偿规定

一、读者办理借阅我馆书刊资料手续时,须当面检查原书,发现污损、缺页等情况应及时声明,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,由借书人负责赔偿。

二、书刊封面、封底被污损,不影响正文的图书按原价10%赔偿。

三、书刊丢失,可赔偿原书刊,不能赔偿原书刊的,按原价的3-5倍赔款;在赔款手续办理两个月内若归还原书刊,可凭收据退款。

四、珍惜书刊,绝版书刊污损、丢失,视书刊价值另行决定赔偿数额。

五、对有意破坏书刊(如裁割、撕裂等)者,除按书刊污损赔偿外,并交送公安部门按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处理。

六、对偷盗书刊者,除收回原书外,并交公安部门按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处理。

七、读者损坏的书刊经办理赔偿后,一律归我馆处理。

 

源城区图书馆总分馆